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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 章 楼道里那个快递架

发生学哲学的萌芽 · 从发现到发生,一条两千五百年的松动史 · 王德生 著 · 德麦国际专著第 118 号

一 那个被清走的架子

我们那栋楼的楼道里,有一阵出现了一个快递架。三层,铁的,看样子是某一户自己买了放上去的。

它很好用。 快递员不必挨家送,放架子上;住户下班顺手拿。至少有五六户在用。

用了两个多月,有一天架子没了。

我问物业,物业说:楼道堆放杂物不合规,清理了。

我又问:那几户人怎么说?物业说:也没人来问。

这件事我后来想了很久,因为它把一件很大的事装进了很小的一件事里。

那个架子是一件真正的新东西。 它解决了一个真实的问题,有人用,用得不错。

可它没有一处落下去。 没有人跟物业提过,没有写进任何一张纸,没有人被指定负责,也没有任何地方记着"楼道里可以放一个架子,条件是不挡消防通道"。

于是它被当成杂物清走了,而且清走的时候没有任何人需要解释什么。

这一章要讲的,就是"缺了回写"这件事,在人的事情里会具体出什么事。


二 这一章要问的那一句

回写不是一个哲学概念吗,缺了它到底会怎样?

前面二十七章,"回写"这个词出现了几十次。可它一直是作为一个诊断出现的:某某缺回写。

这一章要把它反过来说:缺了它,会发生什么可以被指认的事。

如果说不出具体的后果,那"回写"就只是本书自己的一句口头禅——跟第二十六章批评的那个"某一端的性质",是同一种毛病。

所以这一章是本书自己的一次交账。


三 后果一:新东西没人接住

这就是那个快递架。

一件东西被造出来,有人在用,用得好,然后它消失了,而且消失的时候没有惊动任何人。

这件事的形状,在本书里已经出现过很多次:

维柯 1725 年写出了那本书(第八章),等了一百多年。

孟德尔 1866 年发表了他的数据(第十七章),等了三十四年。

伽罗瓦 1832 年写下的那份东西(第十三章),等了十几年。

三位都不是被反驳的,是没有人接。

而"没人接"的机制,在那个快递架上看得最清楚:不是大家不认它,是没有任何一道手续可以把"大家在用"变成"它算数"。

那五六户人每天都在用它——这已经是最强的证据了。 可这个证据没有地方登记,于是在物业的表格里,它仍然是"楼道堆放杂物"。

这一条的一般形式是:使用的事实,不会自动变成认可的记录。

家常话说:好用不等于算数。

今天的样子: 一个团队里,某位同事私下做了一个小工具,全组都在用,效率提高很多。这件事从来没有进过任何一次汇报、任何一份文档、任何一次考核。 他一离职,工具随人走,三个月后全组退回原样。

而更糟的一点是:这件事甚至不会被记作一次损失,因为从头到尾它就没被记过。


四 后果二:争论结不了账

第二件事,我在第十七章讲会议纪要时提过一次,这里展开。

一场三小时的会,散场时人人都觉得"这事定了"。没有人写纪要。下周同一件事从头再吵一遍。

这件事的关键不在于人健忘。 关键在于:"定了"这件事没有落在任何一个可以被指出来的地方。

于是一周之后,每个人记住的"定了"都不太一样——而且每个人都真诚地认为自己记得对(第二十四章讲过:讲到第三遍就顺了)。

没有落定,就没有可以被援引的东西;没有可以被援引的东西,争论就只能重来。

而这一条比第一条更贵,因为它是反复发生的。 那个快递架只被清走一次,而一场没有纪要的会,会在此后几个月里反复消耗。

这一条的一般形式是:没有落定,就没有可以往下走的起点,于是每次都从零开始。

本书里的对照:

有落定的样子:欧几里得那本书(第三章)——一条定理证出来之后,后面的人可以直接用它,不必重证。

没有落定的样子:胡塞尔的学派(第二十二章)——他去世之后,分成几支,每一支都在重新论证"老师真正的意思是什么"。

两者的分别不在聪明,在于有没有一个可以被援引的定稿。


五 后果三:手艺传不下去

第三件事最不显眼,也最伤筋动骨。

一位老质检员,一眼能看出这批货不对,说得出为什么,还带得了徒弟。他一退休,厂里立刻退回原点。

(分工说明:老质检员这件事在本书里出现四次,各判各的——第十一章判"手感与判据之分",第二十二章判"显露不出让",第三十一章判"卡作为落点的最轻形态",本章只判它传不下去的机制。)

这个例子在第二十二章讲胡塞尔时用过。这一章要把它的机制说清楚。

为什么带了徒弟还是断了?

因为师带徒传的是手感,不是判据(第十一章)。 徒弟学到的是"跟着师傅做了三年之后的那种感觉",而这种感觉:

没法比较——两个徒弟判断不一致时,没有办法定谁对;

没法检查——一次判断做对了还是蒙对了,看不出来;

没法接力——徒弟的徒弟,学到的又隔了一层。

而这一条跟前两条有一个关系:它是前两条长期积累的结果。

一个行当如果长期"好用不等于算数"(后果一)、长期"每次从零开始"(后果二),那么它里边那些真正管用的东西,就只能存在于人身上。人走了,东西跟着走。

本书里最大的一个例子,是第十七章之前的整个手艺世界:育种、酿酒、发酵、养地——几千年的发生学实践,一笔账也没有记下来。

而工程界在一百年里把它改了过来:公差、量规、图纸、规范。手艺从此不必随人走。

代价我在第十七章末尾承认过:被写下来的那部分保住了,没被写下来的那部分跟着人走了。 这个损失是真的。但"部分保住"与"全部随人走"之间,仍然是巨大的分别。


六 后果四:误用无法被指认

前三件在本书的讲座稿里已经用过。这一件是写这本书时长出来的,本书第一次写出来。

没有回写,一个说法就无法拒绝任何一种用法。

这件事在第十八章讲尼采时出现过:一把没有配判据的刀,在主人死后,无法自己挡住任何人。

这一章要把它一般化。

为什么回写能挡住误用?

因为回写要求的是:这一次的使用,要回到那套东西里去登记。 而一旦要登记,就要面对一个问题——这一次的用法,跟前面登记过的那些是不是一路的?

有台账的东西会自己积累起一条边界。 一个螺纹标准用了一百年,谁要拿它去做一件明显不合的事,会当场被那本标准顶回去:按这个标准,你那样用不成立。

而一个只有主张、没有台账的东西,说不出这句话。

举一个今天的例子。

一句管理学口号——"唯一不变的是变化"——被印在墙上。有人拿它去论证要不断折腾,也有人拿它去论证要保持灵活,还有人拿它去论证拒绝任何长期承诺。

这三种用法互相矛盾,可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判定哪一种是误用。 因为那句话没有判据、没有台账、没有登记过任何一次具体的使用。

对照一句有台账的话:"这批零件的公差是正负零点零二毫米。" 谁要拿它去论证别的事,会立刻被顶回去——它的用法被它的台账限死了。

所以这一条的一般形式是:没有回写的东西,会被它的使用者重新定义,而且没有人能说这是误用。

而这一条比前三条更狠,因为它不只是损失,它会反过来败坏那个说法本身。

一个被随意使用的说法,会慢慢变成一句谁都能用、因此谁也不当真的话。尼采那句"重估一切价值"今天在很多地方就是这个下场。


六之二 为什么只列四件

有读者可能会问:为什么正好是四件?还有没有第五件?

这一节交代我怎么定的,因为定数目这件事最容易掺水。

我定的规矩是:一件后果要列进来,必须能被指到一件具体的事上,而且那件事在本书前面的章节里出现过至少两次。

按这条规矩:

后果一(没人接住):维柯、孟德尔、伽罗瓦、快递架——四例。

后果二(结不了账):胡塞尔的学派、没写纪要的会、赫拉克利特被各家重解——三例。

后果三(传不下去):老质检员、手艺行当、欧拉的手感——三例。

后果四(挡不住误用):尼采身后、"唯一不变的是变化"、达尔文被读回老口径——三例。

我另外考虑过两件,都被我否掉了,理由写在这里。

被否掉的候选一:"缺了回写,人会重复犯同样的错。"

这一条听起来很对,可它其实是后果二与后果三的合成,不是一件独立的事。 而且我找不到本书前面哪一章的具体事例只能归它、不能归那两条。

被否掉的候选二:"缺了回写,行当会失去自我纠正的能力。"

这一条太大了。它不是一件可以被指认的事,它是一个概括——而按第二十六章那三问,它没有承担者、没有时间、我也说不清它什么条件下不成立。

把它写进去会让这一章看起来更有分量,所以我特别警惕它。

这一节的用处不只是交代数目。 它示范了一件事:凡是列举,都要有一条定去留的规矩,而且这条规矩要写出来。

没有规矩的列举,数目可以随作者的需要伸缩——需要显得全面就列七条,需要显得凝练就列三条。而读者无从判断哪一条是真的,哪一条是凑的。


七 四件事其实是一件

这一节把四条收起来。

后果一: 造出来了,没人接住。

后果二: 定下来了,没有起点。

后果三: 会做了,传不下去。

后果四: 被用了,挡不住误用。

四件的共同点:有东西发生了,可没有任何一道手续把它记下来、交出去、并改写下一次的起点。

用那个快递架把四件串一遍:

它被造出来(有新东西),五六户人在用(有使用的事实),可没有任何登记(没有记下来);

物业清走它的时候,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被援引(没有起点);

那位搭架子的人搬走之后,没有人知道该怎么搭、放哪儿合适(传不下去);

而如果有人拿"楼道里可以放东西"去堆一堆真正的杂物,也没有任何东西能说这是误用(挡不住)。

一件小事,四件后果齐全。


八 那么,补上回写是什么样子

这一节必须给出正面的东西,否则前面七节就只是抱怨。

还是那个快递架,我把它补完。

第一步,把使用的事实变成记录。 一张纸贴在架子上:"本架由三单元住户自发放置,现有 X 户在用,联系人某某。"

第二步,让它经过一次反对。 主动去问物业和其他住户:挡不挡道?消防怎么办?有人反对怎么办?吵过一回,改成靠墙,留出通道。

第三步,进一本大家都看的册子。 写进楼栋公告或者业主群置顶,注明条件:不得挡消防通道,违反即拆。

三步做完,它就从"杂物"变成了"规矩"。

而这三步,正是第十八章给尼采补的那三道认账关。 在那一章它是抽象的,在这一章它是一个架子。

要点在于:这三步都极便宜。 一张纸、一次沟通、一条群公告。跟造那个架子比,这三步花的力气不到十分之一。

而八位哲学家欠的,就是这不到十分之一的部分。

这句话听起来像是在说风凉话,所以我要补上第六节说过的那条辩护(第二十六章第六节):他们那个年代,哲学里连"一本大家都看的册子"这种东西都没有。

没有物业,没有公告栏,没有业主群——那位搭架子的人,就算想去登记,也没有地方登记。


九 顶住战

反驳一:你说的这四件,其实都是管理问题、组织问题,不是哲学问题。你把哲学的欠账,说成了没写会议纪要。

这条反驳我预料到了,而且它触到本书最容易被轻看的地方。

我让一步:这四件事确实首先是组织与制度层面的事,用哲学的话来说它们,会显得小题大做。

但我要指出一件事:本书从头到尾主张的,正是这件事没有那么"哲学"。

"一个新东西怎么才能留下来"——这个问题两千年里被当成了哲学问题(什么是真理、什么是知识、什么是有效性),而它有很大一部分其实是手续问题。

这不是降格,这是定位。 第十七章讲过,工程师们没有讨论过一次真理是什么,却把"新东西怎么留下来"这件事做成了日常。他们不是在做低级的哲学,他们是在做另一件哲学没做的事。

而且这条反驳有一个反证:如果这四件只是管理问题,那它们就不该在两千五百年的思想史上反复出现。 可它们出现了——赫拉克利特、维柯、哈曼、孟德尔、伽罗瓦、皮尔士,每一位的遭遇都能装进这四条里的某一条。

一件在两千五百年里反复出现的事,不会只是行政。

反驳二:把回写做成手续,会杀死真正有生命力的东西。真正重要的新思想,一开始往往不合任何规矩、没法登记、也不应该被登记。

这条反驳更硬,而且它是柏格森那一支的(第二十三章)。

我让一步:这条担心是对的,而且本书在第二十三章已经立过一条限制:判据是用来判算不算数的,不是用来代替做完那一段的。

这里再加一条限制,写死:

回写的对象是"已经做完的那一件",不是"正在做的那一件"。

那个快递架在被搭起来、被试用的那两个月里,不需要任何登记——那是它的孕育期,登记会把它扼杀。

回写要求的是:当它已经被证明好用之后,有一道手续把它接下来。

这个分别很要紧:登记太早会掐死,登记太晚会丢掉。 而八位哲学家的问题,全部是后一种。


九之二 一个反例:不该回写的场合

按本书的规矩,主张要配失败条件。这一节给出三种"不该配回写"的场合,都是我能想到的真实情形。

第一种:一次性的场合。

一场告别、一次谈心、一顿饭——这些事的意义就在于它们只发生一次。 给它们配上记录与复盘,不但没有收益,还会改变那件事本身。

一个人如果在跟朋友吃饭的时候想着"这次谈话的要点我要记下来",那顿饭就已经不是那顿饭了。

第二种:正在孕育的场合。

第九节那条限制已经说过:登记太早会掐死。 一个还在试的想法、一个刚起步的做法、一段还没定型的关系——过早要求它交出判据和记录,等于要求一个还没长出来的东西证明自己。

这一条今天特别要紧,因为现在很多地方的毛病恰恰是这个: 一个刚冒头的尝试,立刻被要求写立项报告、定量化指标、报可行性分析。这不是回写,这是用回写的形式把孕育期掐掉。

第三种:土壤变得比记录快的场合。

如果一件事的条件变化极快,那么去年的记录可能比没有记录更误导——因为人会不假思索地照着旧记录办。

这一条我没有材料支持,只是凭常理提出,而且我怀疑它常常被当成借口。 一个不想记录的人,最容易说的就是"我们这行变化太快,记了也没用"。

所以我要给这一条加一个反制: 说这句话的人,得能说出上一次因为照旧记录而出错的具体一件事。 说不出,那就是借口。

三种场合合起来,可以收成一句:回写是对付重复的,不是对付一切的。


十 一句话结算,两个洞

结算。 回到那个被清走的架子。

那件东西是真的好用。用它的人是真心觉得方便。可它消失得无声无息,而且消失之后,没有任何人需要为此解释一句。

这就是缺了回写的全部样子:不是有人反对你,是你根本没有出现在任何一张表格上。

而补上它,花的力气不到造它的十分之一。

第一个洞。 我在这一章给出的三步(记录、经过反对、进册子),听起来简单,可它有一个前提:得有一个册子,以及一个管这个册子的地方。

楼里有物业,所以三步可做。 可一个刚起步的领域、一个还没有行当的事情、一群互不隶属的人之间,那本册子在哪儿?

这正是第二十章末尾那个洞(谁有资格定期限)的另一种形式。本书到这一章为止,仍然没有回答"册子从哪儿来"。 卷七第三十一、三十二章必须碰它。

第二个洞。 第六节那条"没有回写就挡不住误用",是本书新长出来的一条。它听起来很有力,可我没有反例检验过它。

有台账的东西就挡得住误用吗? 第十八章末尾我已经承认过:科学史上,有判据的东西同样被拿去为很坏的主张背书。那么台账到底挡住了多少?

我目前能说的仍然只是那句没有证据的猜测:台账挡不住误用,但它让误用可以被指认。 这句话在第十八章是猜测,到这一章还是猜测——两章之间,我没有找到任何新证据。 照实记下。


(第二十八章完)

© 德麦国际出版社 · 王德生《发生学哲学的萌芽》· ISBN 979-8-90690-0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