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家那条巷子里有一口井,原来十二户人家共用。
井是解放前就有的,谁挖的没人说得清。用了几十年,规矩是慢慢有的:早上七点前不许洗衣服(那时候大家打水做饭),井台上的水要泼到边沟里去,谁家办事用水多,事后自己冲一遍井台。
这些规矩没有一条是写下来的,也没有谁宣布过。 你问任何一户,他们都会说“一直就这样”。
后来出了一件事:有一家在井边上盖了个洗澡棚,水渗回井里。井水有味了。
那年夏天巷子里吵了大半个月。吵的过程我记得很清楚——先是各家互相指责,后来有人说不如各挖各的,再后来一位老人说了一句话,把事情定了下来:
“井是大家吃的,那就得大家一块儿说了算。今天定的话,得有人记着。”
那天晚上,十二户人各出一个人,在井台边上开了个会。定了三条:洗澡棚拆掉;每年清明前清一次井,各家轮流出人;以后再有事,还是这么开会。其中一户的老师用一个作业本记了下来,每户签了名。
那个本子后来成了这口井的规矩。 十几年里又添过四五条,每一条后面都有日期。
这一章的主角,一辈子在讲那位老人那句话和那个作业本。
第一个把“由谁”写进落点的人,为什么还是没写全?
本书要的修订程序是三句:什么条件下重议、由谁重议、重议的结果记在哪儿。
卷一前四位,第一句写到了(波普尔),第二句几乎全空——海德格尔交给存在,维特根斯坦停在“我们就是这么做的”,卡尔纳普说是实用的决定,波普尔推给约定。
杜威是二十位里第一个正面回答第二句的人:由一群共同探究的人。
而且他不是随口说的——他花了一辈子讲这件事怎么做:在学校里怎么做,在实验室里怎么做,在一个民主社会里怎么做。《民主与教育》(1916)、《确定性的寻求》(1929)、《逻辑:探究的理论》(1938)、《公众及其问题》(1927),讲的都是这一件。
那么这一章要问的是:他写了第一句和第二句,为什么第三句——记在哪儿——还是空的?
卷一前四位排成一条从深到浅的线:存在、生活形式、框架、判据。杜威不在这条线上——他换了一个方向。
前四位问的都是“落点该放在哪一层”,杜威问的是“落点由谁说了算”。
这是一个九十度的转弯。海德格尔、维特根斯坦、卡尔纳普、波普尔,四位的落点都可以由一个人独自守住——一个人可以领会在世,可以停在“就这样”,可以选一个框架,可以判一个猜想的死活。杜威的落点一个人守不住:一趟探究要有不止一个人,而且要有不同意的人。
所以他放在卷一的第五个,是为了让这个转弯显出来。
还有一个更实在的理由:他的年龄。 杜威 1859 年生,比海德格尔大三十岁,比波普尔大四十三岁——他是二十位里唯一一个在八位活跃的年代就已经成名的人。 《萌芽》讲的那八位里,詹姆士是他的前辈兼同道,皮尔士的东西他读过(尽管当时几乎没人读)。
也就是说:他一只脚站在第一阶段,一只脚站在第二阶段。 他是两本书之间唯一的那道活的桥。
而这道桥的形状正是本书的题目:八位共同缺回写,杜威第一个把回写的第二句(由谁)写了出来。
土壤。 杜威(1859—1952)生在佛蒙特州伯灵顿,父亲是杂货商。这是二十位里最“土”的一个出身:新英格兰小镇,公理会教堂,自耕农和小商人。他后来讲的那套东西——一群人一起议事、试试看、不行再改——形状跟新英格兰的镇民大会几乎一样。
他在佛蒙特大学读书,毕业后当了三年中学教师,然后去约翰·霍普金斯读博士。那时候美国的研究型大学刚刚开始有,他是第一批产品。
那一刀,有三拍。
第一拍:1896。 他在芝加哥大学办了一所实验学校(后来通称“杜威学校”)。这不是一间做教育理论的学校,是一间真的小学,他自己的孩子在里面读书。核心做法:让孩子从做事开始——做饭、织布、种地、盖房子——在做的过程中碰到问题,再去学算术、地理、历史。
这件事要划重点:二十位里,只有他和维特根斯坦真正在小学教室里待过。 而两人从教室里带回来的东西正好相反:维特根斯坦带回了“教到最后只能说就这样”(上一章),杜威带回了“做事情的过程本身就是学习”。
第二拍:1919–1921。 他在中国待了两年多,讲了两百多场演讲,从北京到上海到广州。那两年正是五四前后。 他的学生胡适、陶行知等人把他的东西带进了中国的教育。(他在中国的影响后来有过很大的起落,本书不评。)
第三拍:1937。 七十八岁的他去墨西哥,主持一个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莫斯科审判中对托洛茨基的指控。委员会的结论是那些指控不成立。 这件事让他在左翼里得罪了很多人。
这一拍对本书要紧,因为它是他那套东西的一次实地演示:一群人,公开的程序,可以被查阅的记录(委员会的报告有几百页),一个可以被推翻的结论。
站住。 他一生写了三十多卷著作,“探究”这个词是他的核心。
回写没能写回的地方。 他讲了一辈子“探究”,讲了一辈子“共同体”,可他没有讲过一次:一个共同体议定的结论,应当以什么形式被记下来、被下一批人接手。 那个作业本,他没有讲。
《萌芽》第二十一章判詹姆士:他把真理讲成被兑现的,对;可兑现的柜台设在个人的经验里,于是别人无从核对,他因此挨的骂最多。
杜威接的正是那个柜台。他把它从一个人的心里,搬到了一群人中间。
接走的:兑现这件事本身。 一个说法算不算数,看它照着办会碰上什么——这一条杜威原样接了过来,而且讲得比詹姆士细十倍(那五步)。
接走的第二样:反对“符合”。 两人都不认为真理是一个说法跟一个现成事实的对照。
丢掉的:詹姆士那些只在一个人身上发生的东西。 詹姆士花了大力气讲宗教经验、讲“信仰的意志”、讲一个人在证据不足时不得不选边的处境(《萌芽》第二十一章那三道限定)。杜威几乎不碰这些。 他讲的探究,从头到尾是一件公共的事。
这一接一丢的后果,对本书很要紧:
詹姆士挨骂是因为柜台在私人处,杜威不挨那个骂——可他也因此丢掉了詹姆士最深的那一片土壤。 一个人在半夜三点做的那个决定,在杜威的探究五步里没有位置。
两人合起来才是完整的:詹姆士管那些只能一个人过的处境,杜威管那些必须一群人一起办的事。 而本书第三十一章(《萌芽》)那条界线——判据只在交接的地方才需要——正好可以用来分他们两位:詹姆士讲的多数不需要判据,杜威讲的全部需要。
在探究的共同体里,而且探究是一个有开头、有中间、有结尾的过程。
他的核心说法是:思考不是在头脑里对着世界“表象”,思考是一件被麻烦逼出来的事。
他把这个过程讲得很具体(《逻辑:探究的理论》里有一套步骤,大意如下):
第一步,出现一个“不确定的处境”——事情不对劲了,但还说不清哪儿不对。
第二步,把它变成一个问题——说清楚不对劲在哪儿。这一步他认为是最关键的,因为问题提错了,后面全错。
第三步,提出可能的解法——这是猜。
第四步,推演——如果这个解法对,会怎么样?
第五步,试。
第六步,如果试通了,这个处境从“不确定”变成“确定”了。
他有一个专门的词来说第六步的结果:有保证的可断言性(warranted assertibility)。他不用“真理”这个词,因为“真理”听起来像是一样现成的东西被找到了;他要的是“这一次,我们有理由这么说”——有理由,是因为经过了这一整趟探究。
回到那口井。 井水有味了(不确定的处境);吵了大半个月才弄清是洗澡棚渗水(把它变成问题);有人提各挖各的、有人提拆棚(可能的解法);如果拆了棚水还有味,就说明不是这个原因(推演);拆了,水好了(试)。“洗澡棚是原因”这个结论,从此是有保证的——不是因为它符合某个现成的事实,是因为它经过了这一趟。
而这整趟,不是一个人做的。 这是杜威跟波普尔最大的分别:波普尔的检验在逻辑上一个人就能做完;杜威的探究,从头到尾是一群人的事。
第一件:探究的五步(上一节)。
家常话:修东西的人都是这么干的——哪儿不对(说不清)→ 是不是这儿(说清了)→ 试试换这个 → 换了应该就不响了 → 换,不响了。
第二件:手段与目的连在一起。
他反对把“目的”当成一个现成的靶子、把“手段”当成随便什么能打中它的东西。他说,你用的手段会改变你到达的那个目的。
家常话:用吵架的方式让孩子听话,你得到的不是“听话的孩子”,是“怕你的孩子”——这是两样东西。
这一件跟本书关系深:一个落点是怎么被定下来的,会改变这个落点本身是什么。 十二户人开会定的规矩,跟一户人家宣布的规矩,即使字面一样,也不是同一条规矩。
第三件:民主不是一种政府形式,是一种共同生活的方式。
他的意思是:民主的要害不在投票,在一群人能不能一起把事情弄清楚——信息能不能流通、每个人的经验能不能被听见、决定能不能被重新讨论。
家常话:那天晚上十二户人在井台边开会,那就是民主——不是因为投了票,是因为每家的情况都被摆出来了。
第四件:教育就是经验的改造。
学校不是把现成的知识倒进孩子脑子里,是让他经历一次次完整的探究。他反对灌输,也反对放任——两者他都批。
家常话:孩子自己修好一次坏掉的东西,比听十遍原理管用;可完全不管、让他自己瞎试,他什么也学不到。中间那件事——有人在旁边,在关键处问一句——才是教。
第一节讲十二户人开会定了三条,第四节讲这是一趟完整的探究。这里再推一层,因为再往下那一层,正是杜威没走的。
那个作业本后来出过一件事。
大约第八年,轮到一户人家清井,他们没去。别人去问,他们说:“什么时候定的?我家是后来搬来的,没参加过。”
这句话是整件事里最要紧的一句。
那户人家说得有道理——那次会他们确实不在场。按杜威的说法,“由受影响的人一起探究”,那么没参加过探究的人,凭什么受这个结论约束?
后来是怎么解决的?老师把本子翻出来,指给他们看:那一条后面有日期,有当时十二户的签名,而且中间还有两次修改,每次都记了为什么改。
那户人家看了本子,去清了井。
这件事说明的东西,是这一整章的骨头:一个结论能约束没参加过的人,靠的不是当初那群人的权威,是那本可以被翻开的本子。
而本子起作用,靠的不只是“记下来了”,靠的是那三样:日期、签名、改的理由。 有日期,才知道它是哪一年的事;有签名,才知道由谁定的;有改的理由,新来的人才能判断这条现在还成不成立——而不是只能选择服从或者不服从。
杜威讲到“那天晚上的会”就停了。本书要说的是:第八年那一天,起作用的不是会,是本子。
土壤:厚,而且是“做事”这一路的厚。 他讲的不是海德格尔那种“总已在世”的底子,是具体的活儿:做饭、织布、修东西、办一件事。二十位里,他的土壤最不神秘,也最容易被别人接着用。
分刀:有,而且切得很实。 不确定的处境与问题之分(这一刀最锋利)、手段与目的之不可分、“有保证的可断言性”与“真理”之分——每一刀都能落到一件具体的事上。
站住:有,而且是二十位里第一个把“站住”跟一群人绑在一起的。 一个结论算不算数,不看它符不符合某个现成的东西,看它有没有经过一趟完整的探究,而这趟探究是公开的。
回写:这一格他走得比前四位都远,但还是差一句。
什么条件下重议? 他答了:当这个结论在新的处境里不管用的时候。 他明确说过,任何一个“有保证的”结论都是可以被后来的探究推翻的——这一句跟波普尔一样硬,而且比波普尔多了“在实际使用中”这一层。
由谁重议? 他答了,而且这是他最大的贡献:由那群受它影响、并参与探究的人。 井是十二户人吃的,就由这十二户说了算。
记在哪儿? 空。
他讲过教育要留下记录,讲过科学共同体的成果是公共的,可他从来没有把“这一次探究的结论、理由、日期,要以某种形式被记下来并传给下一批人”写成他那套探究理论的一个环节。 他那五步里,第六步是“处境变确定了”,没有第七步:把它记下来。
第六节说他不用“真理”这个词。这一节把他那个替代词说细,因为它是二十位里除波普尔的“确认”之外,唯一一个自带时效的落点。
这个词的字面意思是:有根据这么说。 根据是什么?是那一趟探究。
它有三个性质,跟波普尔的“确认”可以对着看。
第一,它是过去时的。 “有保证”指的是到目前为止的探究给了它保证;新的处境出现,保证可能失效。 这一条跟波普尔一样。
第二,它是跟处境绑定的。 一个断言不是抽象地为真,是在某一类处境里有保证。井水有味是洗澡棚造成的——这个断言在那口井、那个夏天是有保证的;换一口井,得重新查。
这一条比波普尔多。 波普尔的猜想是全称的,一个反例就推翻;杜威的断言是有适用范围的,换了处境不叫推翻,叫不适用。
第三,它是可以被继续用的。 一个有保证的断言,会成为下一趟探究的工具——他明确说过,探究的结果是工具,不是终点。
三条合起来看,这个概念离本书要的“落点”极近:有时效、有范围、可被后面的事接着用。
它唯独没有的,是一个存放的地方。 波普尔的确认度至少是一个可以写下来的数;杜威的“有保证”,保证在哪儿?在那群人的做法里,在他们下一次做事的方式里。 人走了,保证就散了。
这正是第八年那户新住户遇到的事:他们不在那群人里,所以那个保证对他们不存在——直到本子被翻开。
方式三:往程序里推,但程序本身不带修订。
这一节要指认它发生在哪儿——发生在“探究”这个概念被讲成一个自然过程的地方。
他讲探究,讲的是一个有机体跟环境互动、遇到障碍、调整、恢复平衡的过程。这个讲法把探究写成了一件会自己发生的事: 只要处境出了问题,探究就会启动;只要探究完成,处境就恢复确定。
这跟怀特海把接住、落定、承接写成宇宙自动完成(《萌芽》第二十五章)是同一种形状,只是他的自动发生在生物与社会层面,不是宇宙层面。
而这一步的后果是:那个“由谁”虽然有了,却是自然而然的那一群人——受影响的人自然会参与,参与的人自然会探究。
回到那口井。 杜威说的那一群,就是十二户人。可实际上,那天晚上的会是有人张罗的——那位老人挨家去叫,有一户不肯来,是被劝来的。“受影响的人自然会一起探究”这句话,在那个夏天不成立:吵了大半个月都没人开会,直到有人出面。
而更要紧的是本书第三句。 那位老人说的是两句话:“大家一块儿说了算”(杜威讲了一辈子),“今天定的话,得有人记着”(杜威没讲)。
十几年后,那个作业本起的作用,比那天晚上的会还大。 因为后来搬进来的新住户,不知道那天晚上发生过什么——他们知道的是本子上那几条,以及每条后面的日期。
没有那个本子,那次探究的结果就只能靠老住户“一直就这样”地传下去——而“一直就这样”,正是本书说的那种给定。
这就是杜威那一步的实情:他把落点从一个人搬到了一群人,可一群人的结论如果不被记下来,下一代人接到的还是“本来就这样”。
反驳一:他讲了一辈子“探究是公共的”,科学共同体的记录、学校的档案、公开的报告——这些都是记录。你说他“没写第三句”,是苛求。他 1937 年那个调查委员会,不就留下了几百页报告吗?
这条反驳有事实支持,我必须先认下事实。
我让一步:他本人极其重视公开记录。 那个委员会的报告是一份典范:证词、质证、结论、异议,全部公开出版。他的行为完全符合本书的要求。
可本书要问的是:那份报告在他的探究理论里,处在哪一步?
他那套探究的五步里,没有它的位置。 第六步是处境从不确定变确定——到此为止。 报告是探究之后的一件事,不是探究的一部分。
这个分别很实在: 如果记录是探究的一步,那么“这一趟探究没有留下可查的记录”就等于“这一趟探究没做完”;而在他那儿,没留记录的探究照样是完整的探究。
后果是什么? 后果是他的追随者继承了“一群人一起探究”这件事,却没有继承“每一趟探究要留下可被下一批人援引的东西”这件事。二十世纪的美国教育改革反复出现同一个现象:一轮改革做完,下一轮从头开始——因为上一轮的理由没有被写在一个下一轮的人会去翻的地方。
反驳二:你说“受影响的人自然会一起探究”不成立,举的是自家巷子里的例子。可杜威从来没有说它自然会发生——他一辈子在办学校、办杂志、参加社会运动,就是因为他知道它不自然。《公众及其问题》整本书讲的正是“公众”是怎么散掉的、怎么才能被组织起来。
这条反驳更硬,而且它指出我上一节可能读薄了他。
我让一步:《公众及其问题》(1927)确实是他对李普曼的回应,而李普曼的论点正是“公众根本没有能力处理复杂的公共事务”。 杜威承认公众是“涣散的”(他用的词大意如此),他要问的是怎么让它重新成形。
而他给的答案值得本书认真对待:他说,公众要重新成形,靠的是沟通——信息的自由流通、调查的公开、以及一种能让人真正听懂的表达。 他特别强调了一件事:社会科学的调查结果必须以能被普通人理解的方式发表出来。
这一句离本书要的第三句只差半步。 他说了“要发表、要能被理解”,可他说的是“让当下的公众听懂”,不是“让下一批人查得到”。
两者的分别是时间。 发表是横向的——让今天的人知道;记录是纵向的——让三年后、十年后的人知道。 他把横向那一半做到了极致(他自己一辈子在写报纸文章、办讲座、做通俗写作),纵向那一半没进他的理论。
反驳三:你判他“有修订程序”,只因为他答了两句。可他那两句的答案都是描述性的——他描述了探究实际上是怎么发生的,不是规定了它应该怎么被执行。一个描述算不算程序?
这条反驳是对本书判法的质疑,必须正面接。
我让一步:他那套五步,确实首先是描述——他说这就是人类实际解决问题的方式,从孩子修玩具到科学家做实验。
但这里要说他那套东西里有一处明确的规定性,而且这一处正是本书要的:他规定了什么算“把问题提好了”。
他反复强调第二步——把不确定的处境变成一个明确的问题——并且说这一步做不好,后面全是白费。 这不是描述,这是一条判据:如果你说不清“不对劲在哪儿”,你就还没进入探究。
用那口井说:吵了大半个月,吵的是“谁家不讲理”;直到有人说“是不是洗澡棚渗水”,才进入探究。 前面那大半个月,按杜威的标准不算探究——这是一个可以被用来判的标准,不只是一个描述。
所以本书判他“有”,靠的不只是他答了两句,还靠他那两句里有可执行的成分。 但这个判定是紧的,读者可以按更严的尺子判他“无”——那样的话,卷一六位里写出修订程序的就是零,而本书总论第十一节那条预言就会变成一条几乎不可能被推翻的预言。 这一点第四章末尾已经自警过。
结算一句新话: 杜威第一次把“由谁重议”写进了落点——由受它影响、并一起探究的那群人。 这是二十位里最重的一步。而他漏掉的那一句(记在哪儿)有一个特定的形状:他关心的是一群人怎么在当下把事情弄清楚,不是这一次弄清楚的东西怎么传给下一批人。 他的探究是横向的,不是纵向的。
跟“旁观者式的认识论”吵。 这是他最主要的对手,《确定性的寻求》(1929)整本书讲它。他认为从柏拉图到笛卡尔的西方哲学,都把认识当成一个安全地站在外面看的人的事,而这种态度的根源是害怕不确定——人想要一个不会变的东西可以靠。代表说法:哲学一直在寻求确定性,而不是在改造处境(大意)。
这一记跟《萌芽》第四章讲“中立的眼睛”是同一处,而且他比《萌芽》多给了一层:他说那双眼睛是被恐惧逼出来的。
跟传统教育吵。 排排坐、背诵、考试。代表说法:教育不是为生活做准备,教育就是生活本身(大意)。
跟进步教育里的放任派吵——这一场常被忘记。 1938 年他写《经验与教育》,批评那些打着他旗号的学校:只让孩子自由活动、不给任何引导,这是把“传统教育的反面”当成了教育。 他说,经验有好有坏,一次杂乱无章的经验会让人以后更难学习。
这一场要记下来,因为它说明他自己也遇到了本书讲的那件事:他的落点被人接走一半。 接走的是“从做中学”,丢掉的是“有人在关键处问一句”。而他挡不住这种误读——因为他那套东西没有可以被援引的判据来说“这不是我的意思”。 这正是《萌芽》第二十八章那个第四后果:没有回写的东西挡不住误用。
跟李普曼吵。 上一节讲过。
1896 年那所学校,是他那套东西唯一一次由他亲手做的完整实验,值得用三句查一遍——因为查的结果,跟本书对他的整体判断完全一致。
第一句:什么条件下重议? 有。学校的做法一直在改——课程、分组、活动的安排,每学期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他自己写过,实验学校的意义就在于它是一间实验室,一切安排都是可以被结果推翻的假设(大意)。
第二句:由谁重议? 有,而且做得很细。教师每周开会,把各自班上发生的事摆出来一起议。 这是他“共同探究”理论最直接的实践。
第三句:记在哪儿? 这一句要分两面看。
一面是:有记录。 教师的会议有纪要,学校出过报告,他自己和他的合作者写过书来讲这所学校。
另一面是:那些记录没有成为学校的运转机制。 1904 年他离开芝加哥(因为学校合并引起的纠纷),这所学校此后的做法很快就变了;而后来全美国成千上万所“杜威式学校”,几乎没有一所是照着那份记录办的——它们照的是“从做中学”这四个字。
这就是本书说的那件事的实物证明:一次极好的探究,有共同体、有修订、有记录,可记录没有成为下一批人接手的东西。 于是留下来的是一句口号,而口号是最容易被误读的东西——1938 年他自己就不得不写书去纠正那些误读。
如果那份记录成了一件可以被援引的东西——“我们当年为什么放弃分年级、什么条件下我们会恢复它”——那么 1938 年他要说的话,本来是可以被查出来的,而不必由他重新写一本书。
罗素(1940 年代多处,尤其《西方哲学史》)——对手阵营。
罗素对杜威的批评大意是:把真理换成“有保证的可断言性”,等于把真理变成了一件跟人的活动有关的事;而真理应当是跟人无关的。 他还讽刺过杜威的哲学是工业社会的产物——关心的是制造和改造,不是沉思。
这一记敲在“站住”那一格: 一个结论如果只是“这一趟探究之后我们有理由这么说”,那它凭什么对不在场的人也有效?
这一记打得不算准(杜威从来不主张结论只对在场者有效),但它指出的那件事是真的:探究的结论要对不在场的人有效,就得有一种能被不在场的人查到的形式。 而那正是本书说的第三句。
桑塔亚那(1925 年前后,《杜威的自然主义形而上学》)——同阵营内部。
桑塔亚那跟他同是美国哲学家,批评大意是:杜威的自然主义是“半吊子的”——他把一切都放进人类活动的前景里,而自然的背景(那些不为人类活动所动的东西)被他推到了看不见的地方。
这一记敲在“土壤”那一格: 你讲的那片底子,全是人在其中做事的底子;那片不管人做什么都照样在那儿的底子,你不讲。
这一记对本书有用,因为它指出了杜威跟海德格尔正好相反的偏向: 海德格尔的土壤深到人插不进手,杜威的土壤全是人插了手的地方。 两个极端各有代价。
米尔斯(1960 年代,社会学的批评)——对手阵营,从左边来。
这一记本书按主流叙述转述(具体出处未逐一核):批评大意是,杜威那套“一群人一起探究”预设了一个没有严重权力差别的社会;在一个有阶级、有垄断的社会里,“受影响的人一起探究”根本不会发生,因为有人根本不让你参与。
这一记敲在“回写”那一格,而且敲的正是本书第七节说的那件事: 那天晚上的会是有人张罗才开成的,而且有一户是被劝来的。“受影响的人一起议”不是自然过程,它要有人组织;而谁有资格组织、组织不成怎么办,杜威没有写。
三记合起来:一记问结论对不在场者是否有效(站住),一记说土壤全是人做的(土壤),一记说共同探究不会自然发生(回写)。 第三记最重。
误读一:杜威主张“从做中学”,所以他反对系统知识。
不对,而且他自己 1938 年专门写书批过这种读法。他要的是经验与系统知识连起来——孩子织布时碰到“为什么这种线容易断”,这时候教他材料的知识,他学得住。不教系统知识的“从做中学”,他称之为一种新的放任。
误读二:他是实用主义者,所以他认为“有用就是真的”。
这是詹姆士被误读的那一版又落到了他头上(《萌芽》第二十一章)。他甚至避免用“真理”这个词,就是为了躲开这种读法。 “有保证的可断言性”的意思是:这个说法经过了一趟公开的、可以被别人重做的探究——这比“有用”严格得多。
误读三:他的民主观是一种理想主义,脱离现实。
一半对。他确实认为民主的核心是共同探究,而这在现实中常常做不到。但他不是没看见这一点——《公众及其问题》整本书讲的就是公众散掉了怎么办。他的问题不是没看见,是他给的解法(沟通、教育、公开)本身需要一个已经相当健康的社会才能运转。
他会认出的东西:今天有大量的“探究”是在没有共同体的情况下发生的。
一个人在网上查一件事,看到的是被推荐给他的那些;他得出一个结论,这个结论从来没有被任何一个不同意他的人试过。按杜威的标准,这根本不是探究——探究要求一群人把各自的经验摆出来、互相顶。
他会说对,而且这一记今天比 1927 年更要紧。
他给不出的东西,还是那第三句。 假设今天真有一群人做了一次好的共同探究——比如一个社区花三个月讨论出一套规则——那个结果在三年后还在不在? 参与的人换了一批,新来的人只看见规则,不知道它为什么这样定。
今天有一样东西是杜威那个时代没有的,而它正好补上第三句:版本记录。 每一次改动留下谁改的、什么时候、为什么——这件事在软件那边是常识,在公共事务这边几乎没有。
杜威的“一群人一起议”加上一份带日期的记录,就是本书要的修订程序的完整形态。 他给了前一半,后一半在他身后的工程界里长出来了,两边至今没接上。
杜威把落点交给一群人,可他没有问一件事:这群人是怎么看见、怎么听见的?
那口井边上十二户人开会,靠的是面对面。而下一章的本雅明要问的正是:当东西可以被无限复制、当一件事可以同时出现在几百万人眼前时,“一群人”这件事本身变成了什么?
杜威的共同体是有边界的(十二户),本雅明面对的是没有边界的。 第六章要看的是:技术一变,落点整个换了位置——而这是四条路之外的那一格。
结算。 回到那口井。
那位老人说了两句话。第一句“大家一块儿说了算”,杜威讲了一辈子,讲得比谁都透。 第二句“今天定的话,得有人记着”,他一辈子在做,却从来没有把它写进他那套探究里。
而十几年之后,起作用的是第二句。 因为参加过那天晚上会议的人,一个个搬走、老去;留下的是那个作业本,和上面那几行带日期的字。
一群人议定的东西,如果不被记下来,下一代人接到的仍然是“一直就这样”。
第一个洞。 我在这一章说他“漏了第三句”,可我没处理一种可能:也许他是故意的。
他极度警惕把活的东西变成死的形式——他一辈子在批“把现成的知识倒进孩子脑子里”。一个记录,正是把一次活的探究变成了一份现成的东西; 而下一批人如果只读那份记录、不自己再走一趟,那记录反倒成了新的灌输。
如果这是他的理由,那么本书跟他的分歧就不是“他漏了”,而是“他认为不该”。 这一条我判不了,因为我找不到他正面讨论这件事的文本。我把它记在这儿,读者可以自己去找。
第二个洞。 本章用“那口井”做家常例,而《萌芽》第二十八章用过“楼道里的快递架”,两者都是“公共物没人管”的形状。按本书纪律,同一件家常事最多用两章、第二次须写分工——我判定这两件不是同族(快递架判的是“没人接住”,井判的是“由谁议、记在哪儿”),但这个判定是我做的,边界不硬。 如果读者认为它们是同族,那本书在这一格上就已经用了两次,第三次必须换。
预言一登记。 杜威:什么条件下重议——答了(在新处境里不管用时);由谁——答了,而且是二十位里第一个正面答的;记在哪儿——空。三句答上两句。
按本书总论第十一节写死的判法(三句答上两句才算“写出了”),杜威判为:有修订程序。
累计:无修订程序 4(海德格尔、维特根斯坦、卡尔纳普、波普尔),有修订程序 1(杜威)。
这一笔要单独说明,因为它是本书第一次判“有”。 判“有”的理由,全落在第二句上——而第二句是波普尔缺的那一句,波普尔有的第一句杜威也有。 两人合起来正好是完整的前两句,可两人都没有第三句。 这个巧合本身值得卷末登记时看一眼。
(第五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