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人性不是被发现的,而是在不断发生的

一、从一个并不容易回答的问题开始

如果问一个人:你相信人性吗?他很可能会回答相信。他可能说人性自私,也可能说人性善良;也有人说,人都向往自由,趋乐避苦,要求尊严,害怕死亡,渴望被理解。这些说法并非凭空出现。我们确实见过争夺,也见过互助;见过在危险面前退缩的人,也见过宁愿牺牲眼前利益仍然选择某种理想的人。问题并不在于这些观察是否发生过,而在于观察到一种特征之后,我们有没有资格将它提升为所有人先天共有、无论何时都不会改变的本质。

某一时刻,人们说“大家都是为了幸福”。这个句子看似无可辩驳,因为一个人无论选择安逸还是艰险,都可能解释为自己在追求某种幸福。可是,当两个人面临同一项不可同时采取两种行动的决定时,他们对幸福的判断可能完全相反。一人认为只有突破已有边界,承受痛苦,才能抵达值得生活的未来;另一人认为幸福恰在于守住边界,使现实生活不被不可逆的冒险摧毁。前者说“不破不立”,后者说“中庸不破界”。两者都可以援引幸福一词,但在那个时刻,二者不能同时实行。把双方共同使用的名词称为普遍的人性,等于在尚未检查实践内容以前,就用一个语言上的统一掩盖了发生过程中的真实冲突。

自由同样如此。一次公共卫生危机可以使自由在不同人那里显露为相互竞争的要求:有人将自由首先理解为身体行动不受限制的自主性,有人将自由首先理解为自己能够免于重大感染威胁而维持日常生活的能力。两者并不是简单的愚昧与开明之争,也不能直接投射成“中国人如此、美国人那样”的民族本质。任何国家内部都存在群体差异与历史变化,同一个人的选择还可能随着年龄、风险、周围的脆弱者、可获得的信息以及医疗条件而改变。若将这种差异压缩成“人天生追求自由”,我们几乎没有说出任何足以解释行为的内容。

一种哲学理论最容易获得赞同时,往往也是它最值得接受追问的时候。因为宽泛的词语可以吸纳相反经验,直到它不再能够区分任何实际情况。如果冒险是幸福,避险也是幸福;服从是自由,反抗也是自由;自我牺牲是利己,保护自己也是利己,那么这些断语可能在语言上从不失败,却在研究中失去识别力。本书并不打算用另一组漂亮的普遍句子取代它们,而要要求每一个人性判断回答三个问题:所说的特征怎样被识别?它是在怎样的行为过程中发生并显露?它在什么条件下不能继续成立?

这三问意味着研究起点的改变。我们不再先给“人”准备一个填满性质的容器,然后把看到的行为分门别类地放进去;我们从实际进行的生命过程、行动过程和主体间互动出发,寻找特征的发生、稳定和消退。这里所说的发生不是日常意义上某件事情简单地“出现过”,更不是对任何事件都加上“生成”二字。发生意味着能够追踪显露的条件、差异运行的历史、特征纠缠的组织,以及新行为如何回写原有结构,使后来能够出现的行动与此前不同。

二、把“人”重新放回行为的接龙之中

一个成年人坐在夜里决定是否离开稳定的工作。他的决定看起来发生在几十分钟里,甚至被旁观者归因为“此人勇敢”或“此人贪婪”。但这个瞬间既不是单纯由大脑里某种属性推动,也不是现实利益数字相加之后的自动输出。过去的教育、身体状态、家人的依赖、对社会价值的理解、关于未来自我的叙事、此前每次尝试的成败,都进入了此刻的意义结构。与此同时,此次决定并非历史的终点:它将改变明天的家庭协商、风险承受能力、工作技能和“我是谁”的叙述。一个行为接过无数先前行为的结果,又将自己交给尚未到来的行为。

在SDE 发生学的语言里,人并不是一个先于这些活动而完整存在的主体。具体的人的持续显露,发生在现实世界、理念世界和自我世界的行为接龙中。现实世界不是一堆与人无关的客观物件:身体的疲惫、雇佣关系、疾病威胁、交通工具、居住地点,都在具体互动中取得对人的作用。理念世界不是简单的头脑影像:概念、数学、宗教叙事、伦理承诺和未来方案能够改变一个人的选择结构。自我世界也不只是一个已经存在的心理核心:羞耻、骄傲、身份归属、承诺、记忆中的自己和期待中的自己,在行为中重新组合。

三界之间不存在无需说明的绝对隔墙。一个人失去工作,现实关系首先改组;他可能把这个失去解释为侮辱,也可能解释为新的机会,理念世界由此改变;他重新讲述过去的经历,自我世界随之转换;新的自我叙事又可能促成再次行动。我们看到的不是三个按顺序排列的阶段,而是相互牵引、相互放大的发生洪流。任何将这复杂过程用“他天生坚强”或“他本来懦弱”一句话封闭的解释,都应当证明:这种标签究竟增加了多少预测能力,又遗漏了多少关键条件?

这并不意味着个体没有连续性。恰恰因为差异能够在反复运行中形成稳定,人的习惯、技能、人格倾向、记忆方式和价值承诺才可能被别人辨认。没有某种相对稳定,今天答应一件事的人与明天履行诺言的人便无法建立责任关系;也无法解释为何训练可以积累,创伤能够留下后果,友谊可以跨越不同阶段。人性发生学不是“人人时时刻刻完全不同”的极端流变论。它研究的恰好是:稳定如何发生;稳定如何被维护;在何种条件下稳定可以被新的运行改写。反对把相对稳定升格为永恒本质,并不等于否认稳定的存在。

这涉及本书将反复使用的三个命题:无生、无断、无端。“无生”不是否认婴儿出生,也不是否认某个新特征可以确切出现,而是否认能够把一个人的发生归结为一个脱离既有条件、绝对独立的起点。人的身体已有漫长的演化史,出生之前已有孕育与发展;语言与制度早在某个孩子开口以前就进入他的可能生活。“无断”不是声称现实中没有昏迷、死亡、迁徙与社会隔绝,而是指出局部事件的结束不等于其全部作用的结束。一个人的行为可能在其他人身上持续产生效果,即使他不再参加后续互动。“无端”不是拒绝定位事故原因或责任主体,而是否认只用一个终极源头就足以穷尽复杂生命的全部发生。

将“无生、无断、无端”读成神秘的无限,就会破坏它的研究价值。它们只在明确的层次上成立:绝对起始的拒绝、绝对孤立的拒绝、单一终因的拒绝。我们仍然能够说明一项行为的直接诱因,能够区别在场者与不在场者,能够认定一个人在法律上的出生与死亡。发生学不是消灭局部因果,而是要求在解释局部因果时保留条件、反馈和跨尺度相互作用。它还必须承认有限观察的边界:不是每一个尚未追溯到的联系都可以被宣称已经存在。

三、S、D、E 不是三只可拆卸的盒子

SDE 发生学使用三个相互规定的概念:S 是显露,D 是差异运行,E 是特征纠缠。它们与传统主客二分的区别,绝不是把原来的“人、行为、环境”简单换成三个字母。假如S 被理解为原先就藏在人里面、等待被发现的属性,D 被理解为把属性展示出来的工具,E 被理解为舞台的背景,那么我们只是给传统实体论重新贴了标签,并未改变其本体论假设。

所谓特征显露S,是在具体发生复合体中可被区分、可被辨认、可在一定条件下保持同一性的整体显露。一个人在危险中伸手帮助他人,旁观者可能把该行为称作勇敢、善良或冲动。同一行为为什么呈现为不同特征?因为识别标准与比较背景并不相同。所谓差异运行D,涉及将某些差异持续分辨、排序、选择、保留和改写的活动历史;它不仅是主体脑中的判断,也包含行为过程中可追踪的差异。所谓特征纠缠E,不等于与行为无关的气候或房屋,而是若干特征相互牵制、相互开启、共同参与当前发生的组织结构。两个人的冲突、共同风险、语言习惯、技术工具和制度约束,在具体情形中都可能构成这种纠缠的部分。

因此,S、D、E 必须作为相互发生的复合整体讨论。三方程写作S=F(D,E)、D=G(S,E)、E=H(S,D),不应被当作已经估计出函数形式的经验定律,更不应当成任何结论的自动证明。这些方程首先提出约束:若你宣称解释了一个特征的显露,就应当说明相关差异如何运行、特征如何纠缠;若你宣称某种差异机制发生改变,也必须交代它与已经显露的特征及其纠缠状态如何共同变化。将三个方程用于实证研究,还需要明确变量如何操作化、时间如何采样、不可见过程如何通过独立证据加以识别。

比如“勇敢”不能仅从伸手救人这个动作中自动读出。假设一人不知危险而冲入河中,另一人清楚危险并经过判断救人,还有一人被强制命令下水,他们可能完成相似动作,D 与E 却大不相同。如果勇敢的定义包含对风险的认识和自主承担,则三个案例的S 判断就不会相同;如果只研究紧急救援行为,则可以在行为层暂时把它们归为同类。这提示我们:所谓“共同人性”首先要声明所比较的是哪一级显露。外在动作、意图结构、价值承诺和长期能力,不是可以随意互换的单位。

有人也许会反问:如果S 总取决于D 与E,难道不存在任何共同的、可靠的知识吗?事实正好相反。我们可以发现多个主体在不同环境中显露相近的能力,也可以找出使相近显露得以出现的稳定机制。人性发生学允许这些共同机制存在,只是不把某一层的规律未经检验地延伸到全部层次。海量差异与局部规律并不矛盾;正因为差异运行有可追踪的结构,发生学才能成为研究而不是感叹。

从这个角度看,研究“人性”不再只是寻找一张全体人的共同性质清单,而变成研究一系列开放的问题:某个特征在何种复合体中出现?其同一性依靠哪些重复和比较形成?两种不同的D—E 路径是否可以达到近似S?共同显露如何跨人与人扩展?一种在今天稳定的特征何时不再成立?这些问题比一句“人人如此”更困难,也更可能真正解释人在世界中怎样生活。

四、家族相似性:共性可以存在,而不以共同本质为前提

我们可能面对一种奇特的情形:一百个人没有任何一种可用来完整解释全部行为的共同心理特征,却又能够在交往中形成真实的相似。甲与乙共同承担过艰难,乙与丙共享宗教叙事,丙与丁在照料家庭的方式上相近,丁与戊则在面对风险时选择了相似的制度安排。把这些人放入一幅网络图中,可以看到许多局部连接,但不必有一个连接所有节点且内容完全相同的中心。如果我们为了获得“普遍人性”而强行寻找这个中心,就可能舍弃真正值得解释的相似性:它究竟由谁与谁在何种互动中形成,又如何通过传播进入后来者的生活。

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第65 至67 节讨论“游戏”时,提出家族相似性的著名比喻。语言中的一个类别可以由交错重叠的相似组织起来,而不一定需要一条所有成员共享的实质特征。有人因为外貌像祖母而被说像这一家人,也有人因为声音、走路方式或脾气像某位叔父被辨认出来。家族相似性不是否认相似,更不是宣称分类完全随意;它说明相似可以以网络方式而不是单一交集的方式出现。这个语言哲学洞见,为研究人性共同性提供了重要启发。

但是,仅仅从“人性”概念的用法观察到相似网络,仍不足以回答人性发生学的问题。我们还必须问:这些连接在何时形成?它们是原本就有的相同条件所造成,还是主体之间互动后产生的新相似?一对陌生人起初对同一件事持不同态度,经过共同劳动、争吵、妥协和长期信任,形成了此前双方都不具备的合作方式。此时,共性不是先在属性的交集;它是两套差异运行、两种特征纠缠进入新的复合过程后发生出来的结果。新的共同习惯又回写双方原有生活,成为以后与第三者互动的条件。这样,家族相似性的网络不是照片,而是一部正在展开的发生史。

共性由二人扩展到群体,并不保证范围每一次都扩大。两个人容易认同的规范,未必为第三个人接受;一个社区维系多年的生活方式,到了跨区域社会可能只能保留某些粗粒度的部分;新的工具允许更多陌生人协作,也可能使某些人形成更加封闭的圈层。所谓“人类共同性越来越大”只有在明确对象、范围与测量尺度时才是研究命题。某一类共性扩大,不等于每一种共性都扩大;共同语言范围的扩大,也不等于价值判断的统一。我们要研究的是扩展、保留、分化与消退如何并存。

一个人出生时并没有加入所有未来可能的共同体。他不断在亲子互动、学校教育、劳动合作、文学阅读、技术网络和制度生活中学会参与某些相似性。反过来,他也可能因为新的经历不再使用曾经共有的概念,离开原来的群体,或将共同概念解释为新的实践。由此,人类共同性的时间性显露出来:即使某一时刻所有被调查的人都说“我想过得好”,也不能把这个时刻的广域共性追溯为超越历史的本质,更不能保证未来的人在所有情境中都会以同样方式使用这句话。

五、普遍显露不等于普遍固有:双重发生条件的问题

设某一人性特征被命名为S*。如果有人主张S*由所有人在所有相关时间共同拥有,研究者必须先说明何谓“同一”。我们看到的是相似的外部行为,还是一致的情绪体验?是共同的语言承诺,还是同一种能够在新情境中迁移的能力?如果这一步没有说明,任何试图证明普遍性的统计工作都会陷入测量对象游移的问题。比如“人人有同情心”,可能指曾有一次怜悯反应,可能指存在可被训练的反应倾向,也可能指遇到所有受苦者都愿意付出代价。三者的经验强度完全不同。

进一步,在SDE 框架下,需要检查产生这种S*的D 与E。由S=F(D,E)不可以推出“所有人的D 必须完全相同,所有人的E 也必须完全相同”。多种运行路径可能落在同一类显露上,正如不同的人可以通过不同训练方式达到相近的外语交流水平。严格的表述应当是:若要求某一S*在特定群体和时期持续显露,则相关主体的D—E 组合必须持续满足被定义为S*的发生条件。我们可以把符合条件的状态集合称为该特征的有效发生域。不同主体允许在域内采取不同路径;但若其发生过程离开了这个域,原先的共同显露就可能消失。

困难不仅在于同一时刻使众多主体进入某个有效域,更在于使其跨时间停留在域内。人具有身体状态变化、经验累积、代际差异、技术替换与新的主体间互动;所有这些都可能重组原来的差异运行和特征纠缠。一个社区今天因洪灾建立共同纪律,明年恢复生活后可能出现不同的价值排序;一个人青年时期愿意承担极大风险,中年之后可能开始重视照护关系。我们无需说他们“失去了真正的人性”,只需承认发生条件变了,显露也可能改变。若有人仍坚持原先S*必须保持不变,就必须指出有效域的边界、回稳机制以及可能的例外。

这个问题还可以转化为检验。观察者应当寻找不同D—E 路径产生相似S 的例子,也寻找相似的外在S 下隐藏明显不同机制的例子,再寻找被认为稳定的共同特征在情境变化后失效的情形。若理论只记录支持它的案例,不研究它何时失败,它就会蜕化为一种无法修正的信念。发生学的责任不在于把SDE 语言涂到每一个结果上,而在于提出能使自身判断承担风险的观察要求。

六、强制显露:为什么权力能够统一行为,却不能制造同一本质

当社会把某个特征S*从经验描述提升为“所有人必须显露”的命令,研究对象便再次改变了。说“许多人愿意互助”,是描述性判断;说“所有人都应当遵守救助义务”,是规范性判断;说“我们能够证明所有人天生仁慈,因为他们都参加了规定的救助行动”,则发生了危险的推理混淆。相似的行为结果可能来自真诚关怀、角色义务、经济激励、惩罚恐惧或者机械执行。法律能够形成某种外部秩序,但这不能自动证明履行者具有数值相同的价值、意向和内在特征。

在某些条件下,要让高度异质的主体共同遵守一条细致规范,确实需要大量协调、监督、争议解决与持续调整。规则越是要求行为严格一致、越是不允许根据具体情境修正,执行的摩擦就可能越大。现代社会还可以通过身份验证、绩效考核、平台排序和自动化审核,把监督延伸到过去难以监控的行为细节。这样产生的共同显露有时十分整齐,却可能只是可被制度识别的一层表面,不能因此证明它是共同固有的人性。

然而,不能把“广域共同性需要法律强制”写成毫无条件的普遍定理。若数百万人自发学会使用某种工具或共同语言,其传播未必由惩罚驱动;有些公共卫生习惯在利益协调、经验积累和相互信任中可以形成高度稳定的共性。法律与制度也未必只会压迫差异:它们能够保护不同生活方式共存的空间,提供在冲突中继续共同生活的程序。人性发生学要研究的,是何种同一化目标使制度从保障互动转向规定人格,何种异质性导致纠偏成本增加,以及何种共同规则恰恰帮助主体形成多样的新特征。

这里存在一个尤其应当警惕的认识论回路:先宣布某种人性普遍存在,再以强制手段使人们显露相似行为,最后将被制造出的相似行为当作原先宣告的证据。这种回路把行动要求伪装成事实发现,把制度成功与否伪装成人的本体性质。揭示这一机制,并非取消一切道德和法律规范,而是让规范公开承认自己是需要说明理由、评估后果并允许修正的共同生活安排,而不是把历史中某一次成功协调神圣化为不可质疑的人类本质。

七、从人性论的裁判位置退下,进入可修正的研究

本书不准备以“人没有任何共同特征”作为一句新的万能断言。如果“共同特征”仅指许多人具有相似的感知系统、身体约束、发育过程或交流能力,那么许多共同条件是可以研究的。把这些条件一概称为幻象,只会重复我们对传统本质主义所作的批评:用先验立场代替证据。我们需要区分分类所需的共同定义、进化历史产生的稳定条件、统计学上高频出现的特征、特定制度下发生的行为一致,以及不依赖历史和情境的绝对固有本质。它们属于不同命题,不可合并裁决。

人性发生学因此提出一种更严格的研究伦理。第一,描述特征之前给出可识别的操作标准,不随结果改变定义。第二,讨论D、E 之前说明观察依据,不用不可见的纠缠为所有例外辩护。第三,发现共同性时同时记录适用人群、历史时期与制度条件,不以当下广泛代替永恒普遍。第四,当研究涉及善、幸福和自由,应当区分事实解释与价值判断;研究者不能仅凭一种发生机制就断言它值得追求。第五,对于支持传统解释的事实也应当完整呈现,因为新理论若只能避开强对手,所谓革命不过是逃避。

读者将在本书后续各编看到一条逐渐推进的论证道路。我们先检验传统人性理论中的隐含前提,再重建人的三界行为发生;随后研究S、D、E 在特征形成中的互生,分析二人及群体共性如何涌现;接着用幸福、自由、痛苦、善恶这些最容易被普遍化的概念进行压力测试;在此基础上讨论普遍显露的动态约束、权力调节与维持成本;最后尝试建立数学模型和跨文化研究方法,进入AI 时代人机复合主体的新特征发生问题。这不是按照固定答案安排的证明书,而是一部逐步承担反例与修正责任的研究书。

至此,我们可以给出一个工作性定义:人性发生学研究人在三界持续行为接龙与SDE 复合发生中,如何形成、显露、稳定、改变及消退各种特征,并研究不同主体如何通过互动发生局部、群体和广域共性,以及这些共性的维持条件、变化边界与规范后果。这个定义比“人是善的”“人是恶的”复杂,却不以复杂本身作为胜利。它要求我们从人已经被命名为什么,走向人如何成为此前尚未成为的存在。

王德生 著 · 德麦国际专著第277卷 · 数字阅读版 v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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