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伦理学的三视角:对比/本质,变化和分布/处境
2.伦理学的三视角:规范视角, 处境视角, 主体视角一个行为是不是可以做, 或说好行为是伦理学的研究范围.伦理学就是研究人和人之间,或人和物之间应该如何相处.所以伦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所谓’好’行为.无论什么伦理学理论都具有三个视角: 规范视角,处境视角和主体视角.
1. 规范视角告诉我们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或者说什么是好行为, 什么是不好的行为. 不好的行为当然不能做. 规范视角告诉我们好行为的本质性, 成为研究对象:’好行为’的对比本质视角.
2. 处境视角告诉我们好行为是要有益于具体的处境,其中包括环境和人, 就是你的好行为要对这个处境’好’, 就是有好处, 不能产生害处. 因为处境的变化性, 所以好行为也是有变化性的. 所以, 处境的视角其实是研究对象’好行为’的变化的视角. 如果处境里有神的存在, 那么行为的最高的’好’处就应是荣神益人.
3. 伦理学的规范视角和处境视角, 也就是’好行为’的对比视角和变化视角, 构成了伦理真理的统一性和多样性.要很好地全面地研究这两个视角, 我们需要研究’好行为’的分布处境, 就是要研究这个’好行为’ 和其他人的行为之间的关系, 就是要深入理解伦理行为的发出者和其他的行为主体或存在物的关系, 比如和上帝的关系.基督教伦理学的‘好的行为’ 要求行为的动机是信心和爱,就是和他人的关系是爱和彼此相信. 就是行为与行为之间的关系是信心和爱. 这也叫做伦理学的主体视角. 主体视角要求行为发出者是道德高尚的, 行为动机是好的: 信望爱.再举一个例子来说明这三个视角其实也是等价地从本质,变化和分布的视角来理解. 真理规范角度对应于本质视角.比如不准杀人.这个真理和可以杀人行成明显的对比. 但是这个真理的应用具有变化性. 这个伦理真理的应用具有多样性,这个体现在具体的伦理处境里. 这是我们的变化视角. 要明白这些多样性, 我们需要进入我们的分布视角:各个人的伦理行为之间的关系, 研究伦理主体的行为动机和他们之间的关系.这就是伦理学里的主体视角.那么如何统一这三个视角,并使他们不矛盾.这是各个伦理学系统追求的基本目标. 这是伦理学研究方法自身的对比本质视角. 比如, 康德的伦理学系统希望做到这个,儒家伦理也希望做到, 希腊的哲学伦理学系统工程也试图做到, 基督教伦理学也是以三视角为统一为目的.显然,各种伦理学系统又具有变化性. 对于单独的某个伦理学系统,是在历史上有不断地变化的,在各个不同的视角上有侧重点.比如基督教伦理学在历史上就有不断地发展变化, 康德的伦理学侧重于规范视角, 儒家伦理学侧重于人伦关系, 就是主体视角, 佛教侧重于处境视角.对于伦理学系统的变化和不变性,我们需要在具体的历史和文化的处境里考察.比如, 研究儒家伦理系统, 一定要在中华文化的处境里研究, 才能明白儒家伦理是如何达到,还是没有达到这三个视角的统一性. 自然, 最大的处境里有神吗?
什么样的神? 这些选择会影响我们的研究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