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编 两千年的谱系:按缺哪台装置重排
波普尔把划界问题的重心从”如何证实”移到了”能否被证伪”。
一个理论之所以科学,不在于它被多少证据支持,而在于它禁止什么——它必须能指出一类若被观察到就会推翻它的事情。而科学的进展不是归纳的累积,是猜想与反驳的更替。
他的位置里有一件对本书极重要的事:他明确地把”一个念头从哪来”排除在认识论之外。理论的来源可以是任何东西——梦、类比、神话——这与它的科学身份无关,有关的只是它能否被检验。
这是第五章那个切分的最有力的一个版本,而且它是由一个反对逻辑经验论许多主张的人给出的。
他缺的是可干预,而他缺得有一个特别的形状:他的判据本身把要被干预的那个东西排除在外了。
前面几位缺可干预,是因为无法构造对照。波普尔不同:在他的框架里,“来路”不是一个应当被检验的东西。
于是可以问一句他不会问的问题:
猜想的来源,是否影响被猜出来的那个内容?
按他的框架,这个问题属于心理学。按本案,这个问题就是全部。
而要指出他错了,需要的正是本案的答案。 若来路进入内容的规定,那么把来路划出去就切错了地方(第五章第三节)。
要把话说公道,而且说足。
波普尔的划分保护了一件该被保护的东西:一个念头的出身不决定它的对错。这一条本书完全接受(第五章第二节)。
他的判据在本案上不成立,不是因为它错,是因为它的适用范围以本案的答案为前提。 一个以争点为前提的判据,不能用来判那个争点——而这与判据本身的好坏无关。
他的主张翻成本书的记号,会得到一件有意思的事:波普尔的判据与本书的判据是同一类东西。
本书做的事情是:给出量、给出判负条件、事先写死、公开、然后跑。
这就是可证伪性在一个具体问题上的执行。 第五十八章那四条败绩条件、第五十九章那三条防作弊纪律,全部是在回答”怎样算输”——而那正是波普尔要求每一个科学主张回答的问题。
于是本编对波普尔的处理有两面:
一面:他的语境切分在本案上不可用,理由见第二节。
另一面,而且更重:本书的方法学是他的。 一本书若主张一件事而不说清怎样算输,按他的标准就不进入科学讨论。本书写死六条败绩条件,写死”未能分辨”这个第三取值,公开预注册与哈希——这些做法的正当性,追到底就是他那条判据。
装置到手之后的具体命题因此不是关于波普尔的主张,是关于他的判据的一次应用:
“路径不进入结果的规定”这句话,第一次被写成了一个能被读数推翻的形式。
在此之前它不可证伪——不是因为没有人想证伪它,是因为没有任何观察能与它相冲突(第七章)。一个两千年不可证伪的命题,在这个现场上第一次变得可证伪,这件事本身就是对他那条判据的一次兑现。
还要补一处波普尔与本书的分歧,因为它比语境切分那一处更实在。
波普尔反对归纳:理论不是从经验里归纳出来的,它是被猜出来的,经验只用来淘汰。
而本书的判据里有一步是归纳的:从有限的规模点拟合一条衰减律,外推它的渐近值(第五十四章第三节)。
这一步无法避免。 极限测不到,只能拟合(第六十九章第七节)。
按波普尔的标准,这一步是可疑的。 而本书对它的处理不是辩解,是把风险摆出来:冻结拟合族、报告区间、声明外推范围、并在规模点不足时拒绝报告(附一那条关于 κ 的纪律)。
于是本书与波普尔的关系可以写成一句:本书接受他的判据(写清怎样算输),不接受他对归纳的拒绝(因为极限只能靠外推);而本书对后者的补偿,是把外推的每一处自由度都事先钉死。
第六十九章第四节那个例子——这个领域最有名的一次外推两年后被推翻——说明这个补偿是必要的,也说明它不一定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