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 | 事件 |
|---|---|
| 2015年 | 公司通过重组上市,重组方对未来业绩作出承诺;当年净利润约2.66亿元,同比增长约151%,完成了当年的业绩对赌 |
| 2015年至2016年9月 | 通过虚构境外工程项目、虚构国内及出口建筑材料贸易、伪造工程合同和销售回款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后经证监会查实) |
| 2017年4月 | 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 |
| 2017年5月 | 证监会发布公告,通报公司虚构海外工程项目等问题 |
| 2017年9月 | 外交部发言人在例行记者会上回应此事:证监会联合巴基斯坦有关部门调查,未将公司出具的有关巴方政要的信函作为证据采信,也未发现公司与巴方相关公司和个人有经济关系和资金往来 |
| 2017年12月 | 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虚增营业收入合计约5.8亿元,虚增利润约2.6亿元;其中2015年虚增利润约2.3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3% |
| 2018年7月 | 证监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司启动强制退市程序;证监会表示,独立财务顾问和审计机构涉嫌出具含有虚假内容的证明文件 |
雅百特案有两个特别之处,恰好把本书的两章串了起来。
第一,造假是为了完成业绩对赌。证监会明确指出,公司是为了实现重组上市的业绩承诺而造假。2015年,公司的净利润增长一倍半,“成功”完成对赌——而这一年虚增的利润,占到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3%。这是第六章、第十四章讲的“有期限的考卷”,最直接的一个例证。
第二,造假“跨了国”。公司虚构的,是远在巴基斯坦的工程项目。它不仅编了合同和回款,还拿出了有关巴方政要的信函,来证明项目的真实性。这个案子惊动了外交部。证监会联合巴方有关部门进行了跨境调查,最终没有采信这些信函。
第一只眼(看显露):
第二只眼(看差异):
第三只眼(看纠缠):
教训一:对赌期内的“超额完成”,要格外小心。完成对赌是好事,但在对赌年份出现的利润暴增,尤其是来自难以核实的业务时,要问一句:考卷是怎么考出来的?
教训二:离得越远,越要找当地的证人。海外业务的真实性,不应只看公司提供的合同和信函,而要看它在当地是否留下了应有的痕迹。
教训三:看门人也在被审视。这个案子里,证监会明确表示,独立财务顾问和审计机构涉嫌出具含有虚假内容的证明文件。第三十九章说过:看门人的印章,是投资者最信任的一个结。